10月18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10月17日,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与网际傲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京0108民初3123号。
从判决书获悉,原告诉称,网际傲游公司开发经营的“傲游5浏览器”有广告过滤插件,用户使用该插件后可以有效屏蔽芒果TV网的页面广告、视频片头和会员服务推广广告,导致快乐阳光公司无法就该部分广告获得收益;网际傲游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网际傲游公司未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状。
法院查明后认为,结合手机自带浏览器以及未安装涉案浏览器并未过滤广告的事实,网际傲游公司在涉案浏览器中提供涉案插件行为,显然系利用技术手段,破坏芒果TV网“免费视频+广告”该项视频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
最终判决结果为:被告网际傲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等。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中国裁判文书网更新了爱奇艺与网际傲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被告网际傲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000元及合理开支10000元。
爱奇艺表示,傲游公司运营的“遨游5浏览器”采用技术手段破坏了爱奇艺公司所设下载其网站视频需先下载爱奇艺客户端的限制。
使得网络用户通过涉案浏览器可直接从爱奇艺网站下载相关视频,以此吸引更多的用户下载使用涉案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