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认定网红用濒危大白鲨做美食 账号中的所有视频均已消失

日前,美食博主“提子”发布了一则水煮鲨鱼、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但有网友指出,视频中的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封面新闻报道,经四川南充警方鉴定,“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关于噬人鲨来源并未透露,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目前,网红“提子”账号中的所有视频均已消失。

视频显示,“提子”在海鲜超市门口打开一个大型包裹,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长达2米,而在城里摆拍后,这条“鲨鱼”被运到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了分割,室外烧了一口大锅,还夸张地用了很多调料。

值得一提的是,视频画面左上角还写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样。

“提子”还曾强调,她再三和卖家确认过,鲨鱼来源渠道正规,而视频中海鲜超市的老板称,鲨鱼不是自己店里卖的,自己只是借用场地。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是鲭鲨科、噬人鲨属的大型凶猛鲨鱼,性凶猛,掠食各种鱼类、鲨鱼、魟、头足类、蟹类、海鸟、海龟、海豹、海豚、鲸鱼、动物腐尸等,平均巡游速度每小时3.2千米,可突发快速冲刺,有时跃出水面。

有袭击船只及攻击人类的纪录,袭人事件一般大多发生在浅沙滩,是最凶残的鲨类之一。

噬人鲨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易危(VU)、《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附录Ⅰ和Ⅱ、《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IUCN物种生存状况绿色标准》中度耗尽(MD)、《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

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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