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是不允许非机动车行驶的,而福建泉州一女子不走“寻常路”,竟花110元雇电动车上高速。
8月14日,福建泉州,高速交警巡逻发现,应急车道上有一辆电动车。
询问得知,吕女士因一直打不到车,以110元的价格雇陈某的电动车。为图方便,陈某直接上高速前往目的地。
由于距离较远加上天气炎热,两人一路上又热又累,只能轮流驾驶。眼看着马上到达收费站了,结果被高速交警拦截查处。
最终,民警将2人引导至收费站,并对两人驾驶非机动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和依法处罚。
交警提示:高速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导致惨剧发生。请广大群众杜绝侥幸心理,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等车或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