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花样百出,诈骗形式不再单一,其严重扰乱了人们正常生活的秩序。近日,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振某、冶某等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该团伙以借用微信账号给红包为借口,趁机修改被害人微信密码,并出售给诈骗团伙牟利。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待业在家的王振某在微信群中认识冶某,两人在网络聊天时得知了售卖微信账号赚钱的路子。诈骗实施一段时间后,两人尝到“甜头”,为扩大规模,先后召集刘某等7人专门从事骗取、收购微信账号的“工作”。
据悉,这些人通过各种渠道加入学生QQ群,之后在群内发布“借用微信号,红包500元”等虚假广告,利用被害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一步步诱导被害人主动提供微信账号、密码。随后,他们便将盗取的微信账号出售给诈骗团伙进行牟利。
利用这种手法,该团队获得巨利。据了解,王振某、冶某伙同他人在较短时间内疯狂骗取微信账号、抖音账号等多种社交软件账号进行牟利,截至案发已非法牟利40余万元。
对此,CNMO在这里提醒大家要深刻认识到个人信息安全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注重对个人信息的依法使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