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能源汽车投保的车险,和传统燃油车一致。但传统燃油车的发动机涉水险以及其它保险项目,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并不适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出台新能源汽车专用的保险条款及产品,已经是势在必行。
12月1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通知。
与传统车险条款相比,《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大大扩容,也更适应新能源车的特点,不仅考虑到新能源车自燃风险,还考虑到“三电”(即电池、电机和电控)的损坏风险。
其中,对于新能源汽车车主关注的保险损失条款,征求稿中都作出了详细说明。
车主最担心的无非就是电动车起火问题,意见稿中特别为新能源汽车设置了专属附加险。
具体来看,包含有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殖服务特约条款。
值得说明的是,汽车不论是在充电还是正常停放时,起火自燃除了会造成自己车辆损失之外,还极易造成第三者伤亡或者损失。
而且一旦牵涉到第三者,比如汽车自燃引燃旁边多辆车,或者将整个房屋引燃,财产损失数额也往往巨大,可能会超出购买车险的赔偿限额。
为此,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火灾事故,特别推出有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