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洛阳市城市区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简称专项规划),标志着这一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规划通过法律认定,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专项规划都有哪些内容?城市区中小学如何优化布局?记者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主要内容:涵盖幼儿园到高中各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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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市在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大背景下编制的首个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划》审议过程中,先后多次征集了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规划专家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专项规划全面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坚持前瞻15年,编实十四五,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特殊教育等基础教育各学段。其中,专项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3—2026年,范围包括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偃师区及孟津区,规划总面积约2280平方公里。
从确定学校建设标准与规模,到优化调配各类设施空间布局,再到统筹安排近期建设计划、规划建设引导与实施保障……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区分布、人口居住状况、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交通状况、现有教育资源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通过保留、改建、扩建、撤并、迁建、新建等6种调控模式,共调控布局各级各类学校1571所,布局幼儿园900所、小学424所、初中176所、普通高中32所、职业高中29所、特殊教育学校10所。
明确标准:小学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
结合洛阳实际,专向规划对标深圳、东莞、武汉、郑州、西安等先进地市经验和配置标准,以生活圈理念为引领,明确城乡学校配置标准体系,优化建设布局指标,科学界定千人指标,合理预测各学段学位需求,统筹指导各片区学校规划配置。
【幼儿园】规划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新建类学校生均用地面积13平方米,班数宜为3班、6班、9班或12班,每班设30座。
【小学】规划小学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小于24班的,生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18平方米;大于30班的,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7平方米。
【初中】规划初中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小于24班的,生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22平方米;大于30班的,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高中】规划高级中学寄宿制高中生均用地面积为33至40平方米,班级数为18班、24班、30班、36班、48班、60班,每班50人,高级中学办学规模不超过3000人。
此外,专项规划还对寄宿制中小学住宿生均用地面积、学生住房容积率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类学校的设施进行规范。
近期建设:2026年前新建小学48所、初中16所
根据专项规划,2026年前,我市城市区分区分类分年度建设137所中小学校。
【高中建设】通过独立迁建、合并迁建等方式规划选址9处。2021年至2023年,加快建设红山学校、葛家岭学校、杨湾学校、花园学校、吉庆学校、兰台学校、丰李学校等7处校园;2023年至2026年,建设伊洛学校等2处校园。
【高中腾退校区利用】针对外迁高中原校址进行改建利用,弥补义务教育学位不足。整合利用高中校址14处,改建小学1所24班,改建初中12所366班,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60班。
【中小学校建设】2023年至2026年,新建小学48所,改扩建29所,新增学位约8万个;新建初中16所,改扩建27所,新增学位约4.4万个;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改扩建4所,新增学位约1.4万个。同步规划了城市区71所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
此外,专项规划按照安全有序、集约节约、优美舒适、智慧共享的原则,落实国家相关规范及专项规划配置标准,对各类学校的选址要求、建设指标、邻避管控、场地布局、内外交通、设计要求等重点管控要素进行了强制性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专项规划贯彻实施情况持续开展监督,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确保做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旭光 通讯员 张艳艳 仝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