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
见
【资料图】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对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4 号)核准,向 16 名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3,2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7,74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00,037.72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9,443,962.28 元。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款扣除其相 关承销保荐及 督导费后的余 款人民币
项进行验资,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20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49,443,962.28 元,低于《中
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公司决定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净额 资金
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
源循环项目
合计 792,892.56 709,100.00 524,944.40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实际募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审批程
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
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此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事项。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系公司基于当前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开
展需要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钟山 李婉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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