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1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8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3个(宜宾、唐山、包头)。
工信部表示,充电和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各有其适用领域和消费群体。换电模式在降低购车成本、消除里程焦虑、提升安全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近年来,换电模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公告》车型近200款,累计推广超过15万辆,建成换电站近900座,但仍面临技术标准、税收政策、换电站建设管理规范等问题。
为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发展经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总体推广目标,推广换电车辆10+万辆,换电站1000+座,突破换电产品关键技术,打通基础设施审批流程,建立换电汽车监管平台,健全换电技术标准体系,形成换电模式产业生态,构建换电政策支持体系。
此外,工信部此前下发文件显示,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只有售价30万以内才可进行申报。而换电模式的车辆,不受30万上限约束,对于换电车型来说,同样是实际层面的鼓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