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过马路时,故意将共享单车扔向过往车辆前面,导致三车发生追尾事故一事,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
从行车记录仪视频来看,视频车在正常绿灯通行路口,可此时,路面的这名男子,将手中的共享电单车突然推着扔到车道,致使视频车紧急刹停。
而后面的车辆就没有这么幸运,来不及刹车撞上了前方车辆,此起事故造成三车连续追尾。
对于此事,当地警方也展开了调查,并于10月17日发出通报:
2021年10月15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我市辖区内一戴口罩青年男子故意将其骑乘共享单车抛摔向机动车道,引发三车追尾,造成道路安全事故的短视频在网上广为传播,引发网友热议,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通过梳理警情,发现三辆追尾事故车辆均未经事故民警到现场处理,自行调解后撤离。
在刑侦、网安等多警种的支持配合下,调查组和保险公司以及相关共享单车运
营公司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了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车辆,同时查清了该肇事男子身份(刘某某,男,莘县人,现年二十岁,无业)并于10月16日被我支队找到并传唤到案。
据查,10月14日晨刘某某从租住地出发,租乘共享电动自行车前往某大厦参加工作应聘。在通过东昌路和黄山路口时,因闯红灯和道路湿滑,刘某某不慎摔倒,从而引发了其焦躁情绪。
上午8时59分,在行至东昌路与中华路交叉处,刘某某将共享单车故意抛摔向机动车道,东昌路正在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因紧急刹车避险,造成后方两辆机动车连续追尾,三车因该事故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事发后,刘某某迅速逃离现场。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尤其是初踏入社会的年轻人,事业爱情多波折,遇到不顺心的事,适度的情绪宣泄可以理解,但必须要把握分寸和守住法律底线,决不能为泄一己之愤,冲动、鲁莽甚至于危害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人身财产安全。
刘某某的荒唐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虽然其到案后后悔不迭,但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刘某某的一时冲动,给自己刚刚开始的人生,增添一个污点和深刻教训。最后,聊城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行为参与人,在您道路出行时,不开霸王车、拒绝路怒症,文明守法树新风,谨慎礼让是正道!